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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两会看检察】第四检察部如何为民而行

富平检察 2022-06-20

★★★

两会看检察

不负韶华/ 砥砺笃行


★★★


第四检察部


说起检察院,大家不会陌生,但提到第四检察部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,大家却知之甚少。其实这项工作很“接地气”,即检察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,对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。其基本职能是: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、民事调解书监督,对诉讼违法行为监督,对民事行政执行监督,对虚假诉讼监督,督促履行职责,督促起诉、支持起诉。



2019年以来,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以检察建议和抗诉为手段,对包括裁判结果、虚假民事诉讼、非诉执行在内的民事、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实行全面监督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



聚焦监督本源,加大对生效结果裁判的监督


坚持把办案工作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核心,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生命线的思想,加强抗诉案件再审跟踪监督,确保有错必纠。积极运用抗诉、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,纠正法院错误裁判,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4件,经审查提请抗诉案件3件,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。


改进监督模式,在非诉执行监督上求突破


以开展民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载体,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和相关单位非诉裁定、执行等活动的监督。全年共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。重点监督法院应予执行而不执行、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,以及执行中的违法情形,监督行政机关未按裁定及时强制执行等问题,同时密切关注在推进专项活动中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切实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。2019年3月,该院以全国开展的“大棚房整治专项活动”为切入点,深入国土资源部门开展调研和联合巡查行动,积极推动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向纵深发展。共推动全县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及设施2300多平方米,恢复土地原状200多亩,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领域“执行难”、“执行乱”等问题的解决。

完善监督机制,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


强化虚假诉讼线索摸排、关键证据固定等能力,加强与公安、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,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“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”为契机,注意发现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和违法公证的线索,切实实现查处虚假诉讼案件零的突破。全年共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3件,向渭南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,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。利用检察职能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,优化营商环境,为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



新年新气象

新年新征程

民行检察2020再出发!

两会看检察

2020年第9期

文  字:胡新爱

编  辑:侯永慧

审  核:李   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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